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政府管理師
公告日期
114/04/22
有效期間
114/04/22 ~ 114/05/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資訊處理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嘉義縣
條件資格
1、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合格實授之現職公務人員,並具有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且未受轉調限制。
2、具3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至少2年以上列甲等為宜;如無3年考績,須至少有1年甲等。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資訊處理相關學歷者尤佳。
4、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服務熱忱,具資通安全證照者尤佳。
5、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資訊安全系統設備與資料庫維護及管理。
2、協助導入本府資訊安全管理制度(ISMS)及資訊系統稽核與安全性檢測,落實執行資訊安全相關規範。
3、電腦、資訊安全設備及網路技術支援、諮詢及教育訓練業務。
4、年度資訊計畫擬定、概算編制及執行情形控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報名日期截止前(114年5月2日止) ,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銓敘部審定函、新進人員切結書(請至嘉義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cyhg.gov.tw/News.aspx?n=FCC220F41EEE0856&sms=B79CBCF119ACD4FF-縣府徵才-職缺內容下載檔案) 、英語檢定及其他履歷無法呈現之學經歷資料。
2、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備取人員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接洽電話(05)3620123分機8363侯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管理師
114/04/09 ~ 114/04/19
管理師
114/03/18 ~ 114/03/28
管理師
114/03/05 ~ 114/03/15
管理師
114/02/17 ~ 114/02/27
管理師
114/02/04 ~ 114/02/14
管理師
114/01/21 ~ 114/01/31
管理師
114/01/10 ~ 114/01/20
管理師
113/12/30 ~ 114/01/09
管理師
113/12/19 ~ 113/12/29
管理師
113/11/28 ~ 113/12/08
管理師
113/11/16 ~ 113/11/26
管理師
113/11/04 ~ 11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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