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4/23
有效期間
114/04/23 ~ 114/05/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 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3.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尤佳。 4. 具有人事行政業務經驗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人事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標準】以22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29,700元。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人事行政科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中下旬) 【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學歷證書影本(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錄取報到時應補繳學歷證明,屆時如無法提供,視為資格不符以放棄論)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服務證明 【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4年5月2日前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人事室傅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辦事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面試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上郵票俾利郵寄。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1-2名,列冊候用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 傅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職務代理人
114/03/28 ~ 114/04/11
檢視
職務代理人
114/03/28 ~ 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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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114/03/28 ~ 11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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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114/01/24 ~ 1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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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113/12/06 ~ 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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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員
113/11/06 ~ 113/11/14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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