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社會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4/05/28
有效期間
114/05/28 ~ 114/06/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社勞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經銓敘部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在案且有社勞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三)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者,請上傳戶籍謄本等佐證資料。
工作項目
(一)執行本市各項社會福利工作。
(二)辦理社會救助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一)線上應徵: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
(二)若有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電話:04-22289111分機37986廖小姐。
二、報名截止日期:114年6月4日。
三、甄選時間及甄選方式:
(一)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保持聯絡電話暢通)。
(二)甄選方式:面試:100%。
四、放榜:公告於本局網頁,錄取者並以電話通知。
五、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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