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部分工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4/05/29
有效期間
114/05/29 ~ 114/06/0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經公私立醫療院所健康檢查證明無法定傳染病。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辦理車站各項站務工作(如售票、剪收票、嚮導、服務台旅客諮詢及愛心服務、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時間:每日工作最多8小時,上班時間:A班-06:30~15:00,B班-13:30~22:00,C班-10:30~19:00,常日班-08:00~17:00或依車站需求(依勞基法規定),每周五、六、日、一需配合輪班,每個月最多16天(最多128小時)。
僱用期間:自114年6月16日(或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 12日止。
待遇:每小時新臺幣190元整,依勞基法規定辦理,不供膳、宿及服裝。
甄試方式:面試。
報名日期:自114年5月29日起至114年6月6日止。
報名方式及說明:
1.檢附文件:
(1)個人簡歷(含工作經驗、專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寄送地點:830025高雄市鳳山區曹公路137號,鳳山火車站總務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部分工時人員」,聯絡方式: (07)7460423鄭小姐。(請於週一至週五9:00~17:00來電;12:30~13:30及例假日休息)。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繳證件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還)。本次錄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僱用期間內離職者,依面試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4.錄取報到人員於通知錄取後一周內須繳交3個月內經公立醫院或衛生署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辦理體格檢查之體格檢查表。
5.錄取人員任職期間不得於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單位擔任其他職務,如經發現將不予進用或終止勞動契約。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部分工時人員
114/05/23 ~ 114/06/06
部分工時人員
114/04/28 ~ 114/05/06
部分工時人員
114/04/28 ~ 114/05/06
契約工
114/04/24 ~ 114/05/02
部分工時人員
114/04/23 ~ 114/04/30
部分工時人員
114/04/23 ~ 114/04/30
部分工時人員
114/03/31 ~ 114/04/09
契約工
114/03/28 ~ 114/04/08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8 ~ 114/03/26
約僱人員
114/03/18 ~ 114/03/25
契約工
114/03/10 ~ 114/03/14
約僱人員
114/02/25 ~ 114/03/05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2/06 ~ 114/02/13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22 ~ 114/02/05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20 ~ 114/02/03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14 ~ 114/01/21
約僱人員
114/01/10 ~ 114/01/17
部分工時人員
114/01/03 ~ 114/01/10
部分工時人員
114/01/03 ~ 114/01/10
約僱人員
113/12/31 ~ 114/01/08
約僱人員
113/12/09 ~ 113/12/16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28 ~ 113/12/05
部分工時人員
113/11/20 ~ 113/11/27
部分工時人員
113/11/19 ~ 113/11/25
部分工時人員
113/11/15 ~ 113/11/22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4 ~ 113/11/21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3/11/14 ~ 113/11/21
部分工時人員
113/11/08 ~ 113/11/15
部分工時人員
113/11/08 ~ 113/11/15
約僱人員
113/11/06 ~ 1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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