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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職缺已於 114/07/15 截止收件,僅保留歷史資料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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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07/01
有效期間
114/07/01 ~ 114/07/15
職務列等
3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1.高中以上畢業。 2.具備office各項軟體之基本操作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之各款情事者。 4.具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於114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名: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無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 2.請併同於系統上傳下列相關附件: (1)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4)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無則免附)、(5)其他經歷證明(如履歷表有列出請提供離職證明)、專業證照、相關訓練證件等資料(無則免附)。前開資料請依上列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檔俾利審查,資料如有不實或疏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若有證件不齊,請於114年7月15日前完成補件程序(電子信箱僅提供補件,投件請仍以系統送件成功為憑),聯絡電話:02-26808001分機600陳小姐。 4.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請假屆滿前1日或提前銷假上班前1日止(目前申請至114年10月15日),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4,775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5.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職缺數2倍之備取名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通知派補。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6/24 ~ 1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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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6/24 ~ 1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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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06/24 ~ 11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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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05/29 ~ 1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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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5/29 ~ 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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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5/29 ~ 11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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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5/09 ~ 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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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5/07 ~ 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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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05/07 ~ 1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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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4/22 ~ 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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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04/22 ~ 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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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114/04/07 ~ 1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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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3/28 ~ 11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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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03/17 ~ 11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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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01/02 ~ 11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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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3/12/10 ~ 11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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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2 ~ 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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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2 ~ 1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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