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
衛生福利部新營醫院護理師
公告日期
114/07/28
有效期間
114/07/28 ~ 114/08/11
職務列等
師(三)級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醫院臨床工作經驗5年以上。
2.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3.護理師證書。
4.護理人員專業能力進階層級N2(含)以上。
5需輪值三班。
6.具效期內ACLS證書。
工作項目
1.應用護理過程評估病人,確認護理診斷、擬定計畫、執行和評值。
2.依醫囑執行醫療輔助行為,並在病人緊急情況下施行急救。
3.完整記錄各種處置、檢查及護理活動。
4.熟悉病房護理常規及標準並協助參與修訂。
5.協助護理長推動護理行政、護理教育及護理品管業務。
6.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及學經歷相關證照證明影本(必備)。
2.聯絡電話住址(白天聯絡電話、手機)。
3.本職缺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
4.請掛號逕寄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號人事室黃先生收。
5.信封請註明「應徵急性病房師(三)級護理師」。
6.以郵戳為憑(至114 年 8 月 11 日止),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合者擇期通知面談(試),不合者恕不退件,未經錄取,恕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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