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8/25
有效期間
114/08/25 ~ 114/09/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4
候補
4
工作地點
澎湖縣
條件資格
請詳閱「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及合署辦公機關114年第6次約僱人員甄選簡章」。(請至本監網站http://www.php.moj.gov.tw/最新消息下載)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擔任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檢身、日夜間勤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待遇: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月酬標準為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48,300元)。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之經驗者,月酬標準為25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44,125元)。
3.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月酬標準為2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臺幣41,285元)。
聯絡方式
一律採通訊報名(恕不受理親自報名)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表件(影本均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於報名信封左下角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4年9月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885005澎湖縣湖西鄉鼎灣村1-1號法務部矯正署澎湖監獄人事室收:1.報名表(含正面半身脫帽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自傳(格式如附件1)。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男性已服兵役者,繳交退伍證明文件,免役者附免役證明。4.曾任矯正機關約僱人員服務證明書,無則免附。5.具結書。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9時-12時及下午2時-5時)洽06-9211151轉1302人事室。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6-9211151轉2006戒護科。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