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課員

公告日期
114/09/23
有效期間
114/09/23 ~ 114/10/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衛生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大學以上學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衛生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 無限制調任情事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所人事、會計、政風、內部控制、研考、防火事務管理、節能減碳宣導及資訊安全管理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並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履歷表務請填寫「自傳」。 (二)另請於114年10月3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將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外補人員簡歷冊(表格請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機關業務→重點業務介紹項下下載,網址:https://www.health.taichung.gov.tw/390724/post)、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之相關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衛生所課員」),並致電本局聯絡人確認。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筆試,並以成績高低選填分發志願;參加面試者如獲委員半數以上評分 未達80分,則面試成績為不錄取。資格不符或未獲錄用者,不另通知。 (四)本案除正取3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6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 個月內有效。 (五)上開影本如有偽造、變造證件或虛偽證明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核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六)聯絡人:吳先生(04-22289111分機7094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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