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

技工

公告日期
114/10/14
有效期間
114/10/14 ~ 114/10/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技工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本職缺出缺日期115年1月16日)
工作項目
1.公文遞送、辦公室環境維護等一般事務性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請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前親送或以掛號(郵戳為憑)郵寄「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6樓內政部秘書處事務科」,並於信封加註「參加內政部(北辦)工友甄選」字樣,逾期不受理(聯絡電話:02-23565499周吟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工友
114/09/22 ~ 114/10/03
檢視
工友
114/09/06 ~ 114/09/19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