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3/12/10
有效期間
113/12/10 ~ 113/12/2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學歷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1.大學以上畢業。  2.專科以上畢業,並具有約僱人事人員工作經歷。 (二)未具雙重國籍,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代理人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02-28312321分機1152白小姐 簡章及報名書表請至司法院徵人啟事項下下載,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713-1215864-07e2f-1.html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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