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4/10/30
有效期間
114/10/30 ~ 115/02/09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身心障礙教育領域專長(具中小學階段教學經驗者尤佳)
二、詳細資格條件,請詳附件公告或該系網頁公告(網址:https://spe.ntue.edu.tw/p/406-1025-44757,r11.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本校專任教師業務。
聯絡方式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 黃楨芬助教
電話:(02)27321104轉62150,FAX:02-27369840
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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