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里區戶政事務所

辦事員

公告日期
114/11/20
有效期間
114/11/20 ~ 114/11/24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普通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有「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暨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機關業務需求配合值班及職務輪調者。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自傳請勿空白,並請上傳下列附件資料(請合併成1個PDF檔案後再上傳): 1.現職派令。 2.最近一份銓敘審定函。 3.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4.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6.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經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證件登載不全或不齊者不予受理;前開不合情形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佈者撤銷調派令。 (五)本項甄選均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甄選,如無適當人選,本項甄選得予從缺。 (六)聯絡電話:04-24063251分機204鄭小姐。 (七)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16 ~ 114/07/21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6/05 ~ 114/06/1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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