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4/12/08
有效期間
114/12/08 ~ 114/12/3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並具有甄選職務任用資格且無調任限制者。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三) 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 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
(五) 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並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事務組長經驗者尤佳。
(六) 能配合學校需求,調整職務。
(七) 歡迎身心障礙人員報考。
(八) 本職缺預估為115年3月8日出缺,需俟人員確定離職後始得到任。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招標,履約、採購及驗收。
(二) 修繕聯繫與驗車工作。
(三) 校園安全、場地開放管理、綠美化養護及環境衛生管理相關事宜。
(四) 校園停車管理事宜。
(五) 全校水電、空調、電梯、飲水安全、消防等設備維護及建築物安全防護。
(六) 技工、校警管理及督導等事宜。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職務任期需配合校內公務人員輪調制度及處室需求。
聯絡方式
如文件無法上傳或補傳文件者,請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並電洽聯絡人游主任,聯絡電話02-2657-4158分機213。工作內容方面請電洽聯絡人總務處李主任,聯絡電話02-2657-4158分機5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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