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內湖區麗山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3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招標,履約、採購及驗收。 (二) 修繕聯繫與驗車工作。 (三) 校園安全、場地開放管理、綠美化養護及環境衛生管理相關事宜。 (四) 校園停車管理事宜。 (五) 全校水電、空調、電梯、飲水安全、消防等設備維護及建築物安全防護。 (六) 技工、校警管理及督導等事宜。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八) 職務任期需配合校內公務人員輪調制度及處室需求。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2657-4158分機213。工作內容方面請電洽聯絡人總務處李主任,聯絡電話02-2657-4158分機51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長
115/01/15 ~ 11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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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
114/12/08 ~ 11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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