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楊梅地政事務所

課員

公告日期
114/12/17
有效期間
114/12/17 ~ 114/12/3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且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等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政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截止日(114年12月31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請上傳學經歷證件(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派用。 4.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通知面試,未錄取或逾期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另增列候補人員2名,遞補同職務列等、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4/12/09 ~ 114/12/17
檢視
約用人員
114/11/04 ~ 114/11/12
檢視
約僱人員
114/10/13 ~ 114/10/21
檢視
書記
114/07/07 ~ 114/07/11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7/01 ~ 114/07/14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15 ~ 114/05/28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4/29 ~ 114/05/0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4/29 ~ 114/05/0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31 ~ 114/04/15
檢視
約用人員
114/01/21 ~ 114/02/05
檢視
約用人員
113/11/11 ~ 113/11/19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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