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4/12/19
有效期間
114/12/19 ~ 114/12/2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農業及建設課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附自傳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以PDF格式(檔案大小請為10mb以下),於114年12月24日中午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應徵約僱職代_姓名」並請來電確認(04-25620841#220)。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本次徵才職務預計115年1月出缺。
(五)本次徵才錄取人員,正取人員,依錄取名次,先僱用為書記職代、再為辦事員職代。
(六)僱用期間:
1.書記職代: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辦事員職代: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5月29日止或請假人員因故提前銷假之前一日止。
3.本次徵才僱用人員,如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薪資:月薪約新台幣31,993元整。(約僱人員三等230薪點,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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