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1/02
有效期間
115/01/02 ~ 115/01/09
職務列等
約僱4等250薪點(月薪35,400元)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具備下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工作內容: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上級交辦業務,僱用期限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止(大約115年10月底)。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工作。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1-2表格,請至本處網站(https://reurl.cc/rZoapb)\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職務代理人職缺甄選應附表件下載: 1、具結書(需簽章)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需簽章,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行政實務工作資歷證明資料 (二)上述資料請於徵才公告截止日前擇一方式提供,逾期(紙本以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1、以紙本郵寄至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 莊專員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 轉530 (4)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並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承辦人。 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或1111人力銀行網站線上應徵,並將(一)應徵資料電子檔(PDF)上傳至「事求人」網站或郵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務。 (三)備註: 1、審查資格符合者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2、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3、所有參加應徵者所寄書面應徵資料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4、本項職缺依成績高低擇優錄取,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助理員職務代理人)
114/12/30 ~ 115/01/06
檢視
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
114/12/04 ~ 114/12/10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11/18 ~ 114/11/25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10/15 ~ 114/10/21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07/24 ~ 114/07/31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07/22 ~ 114/07/29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07/18 ~ 114/07/25
檢視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114/06/23 ~ 114/06/3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5/20 ~ 114/05/2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10 ~ 114/03/17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3/03 ~ 114/03/10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2/14 ~ 114/02/21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23 ~ 114/02/06
檢視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4/01/06 ~ 114/01/13
檢視
約僱人員
113/11/07 ~ 113/11/14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