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三等書記官
公告日期
113/12/18
有效期間
113/12/18 ~ 113/12/27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司法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條件資格
(一)具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18條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符合司法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法院書記官業務
聯絡方式
(05)2783671轉6517李科員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3年12月27日(星期五)止,一律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報名地址:請郵寄至『600249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2號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註明「甄選三等書記官」。
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自行至下列網站下載:
司法院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網址:https://cyd.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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