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1/20
有效期間
115/01/20 ~ 115/01/23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1. 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個性積極、認真,具溝通協調能力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附件(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2.以資歷審查為主,必要時得擇優通知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參加應徵者之資料審查結果、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視甄選結果得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得逾職缺數二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如有疑問請洽本所人事室08-7560101分機333,史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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