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區衛生所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公告日期
115/01/28
有效期間
115/01/28 ~ 115/02/07
職務列等
約聘6等(月薪新台幣43,399元)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2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二、領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衛生所醫療門診防疫、公共衛生等相關業務、地段管理、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1份【請下載附件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格式使用,採雙面列印並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 二、按月支給約聘6等312薪點,酬金新臺幣43,399元整。 三、採親送及郵寄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7日止 (郵寄地址及收件人:242011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1段2號人事管理員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含檢具文件)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之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2)29967123分機302(謝護理長)或305(吳人事管理員)。 四、本次職缺為護理師職務代理人2名,聘期分別為報到日起至115年6月10日止(本所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迄日)或115年12月7日(請假迄日)。本次徵才列正取人員2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約聘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另本次錄取人員,應於通知錄取後1個月報到,如有特殊原因,得經本所同意後延後報到。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5/01/12 ~ 11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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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12/26 ~ 115/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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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12/10 ~ 1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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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11/20 ~ 11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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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0/14 ~ 1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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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10/01 ~ 11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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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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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25 ~ 1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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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8/12 ~ 11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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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7/30 ~ 11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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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7/15 ~ 11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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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7/04 ~ 11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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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6/23 ~ 11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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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5/20 ~ 1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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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5/08 ~ 11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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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25 ~ 114/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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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09 ~ 11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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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護理師職代)
114/03/21 ~ 11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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