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約聘職能治療師
公告日期
113/12/20
有效期間
113/12/20 ~ 114/01/06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領有職能治療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
工作項目
辦理特殊族群處遇與心理健康照護服務,並負責社區宣導、網路協調、資源連結、轉介等工作。
聯絡方式
徵才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2397CBCB93CBE1B8#
一、請詳閱本局徵才簡章。
二、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內,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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