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約聘人員(社會工作督導員)
公告日期
115/02/12
有效期間
115/02/12 ~ 115/02/23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擔任社工人員滿4年以上,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下稱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2、擔任社工人員(師)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社工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2)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證照。
工作項目
(一)辧理及執行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一)月薪:比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2.0(115年119年)」專業人力聘用資格、支薪標準及進用員額規定,薪資為7等3階(360薪點)至9等6階(504薪點),計新臺幣(以下同)5萬1,984元至7萬3,777元。
(二)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三)族語加給:
1. 中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000元。
2. 高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2,500元。
3. 優級每月核予族語加給3,000元。
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填妥報名表(附件1)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信封上註明「115年度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實施計畫-社工督導」字樣及「白天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2月23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社福科(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6樓)林小姐收、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7。
報名應檢附個人資歷資料:以下均為影本,並於面試時攜帶正本複驗。
(一)報名表。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戶籍謄本影本。
(三)學經歷證明文件。
(四)汽機車駕照。
(五)資料切結書。
(六)其他(相關證照、原住民身分證明、族語能力證明)
聯絡人:社福科林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96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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