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技士

公告日期
115/02/13
有效期間
115/02/13 ~ 115/02/25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景觀設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具景觀設計職系任用資格者。 2.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佳;注重行政倫理。 3.具備電腦基本能力(Word、Excel……等)。具有採購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不得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園區據點經營管理業務(據點販賣部標租及履約管理、停車場標租及履約管理)。 2.園區山林遊憩管理業務(步道管理窗口、溯溪管理窗口、登山安全教育)。 3.辦理違章建築處理業務(含水電申請),分區:北投區。 4.無人機管理業務。 5.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 (1)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授權本處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2)請將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適者,恕不通知。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3、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600遊憩服務科徐科長或分機300人事室何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1/28 ~ 115/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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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5/01/06 ~ 1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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