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佳;注重行政倫理。 3.具備電腦基本能力(Word、Excel……等)。具有採購實務經驗及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不得陞任之情事。
工作項目
1.園區據點經營管理業務(據點販賣部標租及履約管理、停車場標租及履約管理)。 2.園區山林遊憩管理業務(步道管理窗口、溯溪管理窗口、登山安全教育)。 3.辦理違章建築處理業務(含水電申請),分區:北投區。 4.無人機管理業務。 5.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請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且有意願應徵者: (1)報名應徵: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履歷填寫(須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填寫自傳,個人照片毋須提供、得免上傳),再按網頁提示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事求人網站左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應徵作業說明」)。不接受紙本郵寄資料報名。 (2)將學歷證書以及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上傳於附檔。 2、 聘用期限:本職務係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月支報酬:312薪點(折合新臺幣43,399元)。 4、 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5、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備取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備取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 聯絡電話:(02)-28613601轉分機600遊憩服務科徐科長或300人事室何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士
115/02/13 ~ 115/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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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115/01/28 ~ 115/02/09
檢視
技士
115/01/06 ~ 115/01/15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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