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05
有效期間
115/03/05 ~ 115/03/10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中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並具有服務熱忱,肯吃苦耐勞。
(四)具備基本修繕能力,願配合學校指示工作。
(五)備有機車且具有機車駕駛執照。
(六)具備花草樹木修剪經驗。
(七)不得為其他學校或機關之性平事件加害者。
工作項目
負責校園內修繕及綠美化管理维護;全校性活動交辦的臨時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簡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簡單自傳)、學歷畢業證明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核實後歸還,於115年3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新竹市立虎林國中總務處收即可。連絡電話03-5309433分機216,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簡單修繕實作,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三)薪資:31,449元。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