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4/01
有效期間
115/04/01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中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並具有服務熱忱,肯吃苦耐勞。 (四)具備基本修繕能力,願配合學校指示工作。 (五)備有機車且具有機車駕駛執照。 (六)具備花草樹木修剪經驗。 (七)不得為其他學校或機關之性平事件加害者。
工作項目
負責校園內修繕及綠美化管理维護;全校性活動交辦的臨時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簡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簡單自傳)、學歷畢業證明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核實後歸還,於115年3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新竹市立虎林國中總務處收即可。連絡電話03-5309433分機216,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及簡單修繕實作,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三)薪資:31,449元。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人員
115/03/24 ~ 115/03/30
檢視
約用人員
115/03/12 ~ 1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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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5/03/05 ~ 11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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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5/02/24 ~ 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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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115/01/21 ~ 1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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