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
新北市永和戶政事務所戶籍員
公告日期
115/03/10
有效期間
115/03/10 ~ 115/03/16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2、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
工作項目
戶籍登記等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採「線上報名」,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2、請於公告截止日(115年3月1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相關證件,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
3、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
4、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5、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6、聯絡電話:02-29291276分機216張小姐。
7、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5年4月上旬出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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