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19
有效期間
115/03/19 ~ 115/04/06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需主修電機工程、電子工程、消防工程等相關領域。 2.需實際從事水電、消防工程規劃設計等1年以上相關經驗(碩士以上除外),並具工作履歷證明文件者。 3.積極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加班或出差,具備簡報、文書處理等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有建築工程水電、消防設備規劃、設計、繪圖編審。 2.辦理研擬建築計畫與技術服務招標文件,依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業務管理。 3.辦理審查建築工程水電、消防設備圖說及施工預算書等。 4.其他建築工程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請於115年4月6日前(含)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自傳不可空白,另請上傳畢業證書電子檔,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例:工作經歷證明、專業證照)亦請檢附】,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於履歷表註明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聯絡人:高小姐,電話:8771-2781)。 3.本職缺係代理115年度公務⼈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缺額,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聘。 4.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1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5.本職缺月酬待遇薪資,研究所畢業為328薪點,換算薪資為45,624元,大學畢業為312薪點,換算薪資為43,399元。 6.本職缺錄取人員自報到之日起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者始正式聘用;試用成績不及格,並經本署決議終止契約者,薪資發放至署長核定之日止。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人員
115/02/24 ~ 115/03/10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5/01/27 ~ 115/02/06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12/10 ~ 114/12/24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
114/11/14 ~ 114/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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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職務代理人(電機類)
114/04/15 ~ 114/04/29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電機類)
114/03/12 ~ 114/03/26
檢視
聘用職務代理人(電機類)
114/02/20 ~ 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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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程司(電機類)
114/02/06 ~ 114/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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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工程司(電機類)
113/12/24 ~ 114/01/07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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