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7
職務列等
3等(A600140 綜合行政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2.有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相關法規親等任用限制者、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或相關法規不得任用者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報到後須配合本所工作安排及指派。
聯絡方式
一、應具文件:請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請填寫簡要自述,表末簽章),附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影本請親自簽名,於115年4月7日(星期一)17:30前以親送或郵寄本所人事室,逕寄「雲林縣褒忠鄉中正路451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書記 A600140 約僱人員職務」】。
二、僱用期間: 本職缺係屬職務代理人性質,自實際代理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該職務原僱用人員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薪資標準:三等230薪點,每月薪資為新台幣31,993元。
四、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得通知面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5)6972005轉社會課。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1/19 ~ 115/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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