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司法院科員
公告日期
115/03/25
有效期間
115/03/25 ~ 115/04/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地址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熟稔電腦文書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操作。
(三)積極任事且具創新思維與學習意願,樂於運用新興數位工具(如AI輔助)優化行政流程,並能與團隊協作,共同探究並解決法律實務問題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業務。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請於115年4月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並上傳所需之附件(最近2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經銓敘部認定具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影本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影本;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另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https://www.judicial.gov.tw/tw/lp-1713-1.html)之司法院人事處甄選本處科員1名項下,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妥後,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回傳該表至(lyj1119@judicial.gov.tw,標題註明:應徵司法院人事處科員)。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本職缺為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448李小姐。
傳真電話:(02)2361-8464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2/12 ~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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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2/12 ~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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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114/09/26 ~ 11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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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3 ~ 1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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