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2年以上者。 3.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1.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含輪值夜間、非上班時間接線、備勤)、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督導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 待遇/每月 以360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8元,每月為新臺幣53,280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考核甲等可晉一級16薪點(薪水增加2,368元/月,最高504薪點,新臺幣74,592元/月)。
聯絡方式
本中心職缺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本次甄試報考方式採網路報名, 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4月2日上午10時起至115年4月8日下午5時止。 本中心職缺如下: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性保組)2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專線組)2名。 家暴190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 V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1名。 策略3計畫-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5名。 兒少320計畫、性保190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組)2名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附件簡章公告、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流程及日期期程表。「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
115/03/13 ~ 115/03/23
檢視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
115/02/06 ~ 115/02/12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