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
公告日期
115/04/02
有效期間
115/04/02 ~ 115/04/08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擔任社會工作人員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擔任社會工作人員(師)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工作項目
1.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加害人處遇協調等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督導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達80%。
2.方案執行管理及相關執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以344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4.4元,每月新臺幣49,673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考核甲等可晉一級16薪點(薪水增加2,310元/月,最高472薪點,新臺幣68,156元/月)。風險工作費每月1000元。
聯絡方式
本中心職缺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本次甄試報考方式採網路報名,
系統開放時間為115年4月2日上午10時起至115年4月8日下午5時止。
本中心職缺如下: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性保組)2名。
府自聘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專線組)2名。
家暴190計畫-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督導(兒少組)1名。
V策略3計畫-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策略2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5名。
兒少320計畫、性保190計畫-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組)2名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附件簡章公告、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流程及日期期程表。「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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