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高級中學

庶務組長

公告日期
115/04/07
有效期間
115/04/07 ~ 115/04/1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得撤銷)。 二、現職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含)以上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未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服務熱忱,且能配合校務需要輪調及工作調整者。 四、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五、有總務、庶務、採購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六、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尤佳。 七、具有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優者尤佳。 八、具有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校舍營建、修繕、管理。 二、協助或辦理採購相關業務。 三、技工、工友領導管理。 四、其他有關庶務事項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本職缺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5 年 4 月 12 日(星期日)止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請將繳附證件上傳,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如有上傳問題再請將相關證件資料 email至 [email protected],完成後請以電話聯繫確認(電話:04-7222121-39101、39103)。 二、繳附證件: 1、報名履歷表(請至本校網站最新公告簡章自行下載,請貼脫帽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一次派令及銓敘部銓審函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採購專業人員證照(無則免附) 8、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9、英文檢定合格證明書(無則免附) 10、甄選證 11、切結書 12、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上傳證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 PDF檔,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庶務組長
115/03/24 ~ 11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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