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臺南市政府人事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4/05/06
有效期間
114/05/06 ~ 114/05/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1.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事行政職系人事人員,且具5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大學以上畢業學歷。
4.具備人事主管經驗、英語能力尤佳。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工作熱忱與活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各項人事業務。
聯絡方式
甄選作業: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說明如下:
1.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1.應徵動機2.生涯規劃3.重要經歷…等),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現職人員皆採線上報名,不受理郵寄報名)。
2.其他證明文件(例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轉調規定者,另檢附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二)本案甄選職缺將擇優錄取正取人員,並得視錄取名額增列候補人員,至多不逾正取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聯絡電話:06-2991111分機8638,陳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主任
114/04/16 ~ 114/04/21
人事管理員
114/03/27 ~ 114/03/31
人事管理員
114/03/20 ~ 114/03/24
人事管理員
114/03/10 ~ 114/03/13
科員
114/03/05 ~ 114/03/10
主任
114/02/07 ~ 114/02/12
科員
114/02/07 ~ 114/02/10
主任
114/01/15 ~ 114/01/20
主任
114/01/02 ~ 114/01/07
主任
113/12/18 ~ 113/12/23
主任
113/12/12 ~ 113/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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