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

專任教師

公告日期
114/05/15
有效期間
114/05/15 ~ 114/08/3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0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學歷:教育領域相關博士學位。 (二)專長或條件: 1、應具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16-1至18條資格之一。 2、具課程與教學領域專長。 3、兼具以下條件者優先考慮: (1)具有國民小學或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或具備中小學教學經驗(請檢附工作證明)。 (2)能教授各領域教材教法、國民小學教學實習、教育行政三項科目之一(請檢附教學大綱)。 (3)具全英語授課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教學、研究、服務、輔導、行政等。
聯絡方式
一、本校教育學系徵才收件截止日: 114年8月31日。 ※應徵資料紙本及電子檔皆需於截止日前寄出(紙本以郵戳為憑)。 二、符合資格有意願者應檢具之文件,請至本校首頁徵人啟事https://psn.nttu.edu.tw/p/406-1047-163232,r595.php?Lang=zh-tw下載。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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