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6
有效期間
115/03/26 ~ 115/04/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畢業,電機、機械等相關科系佳。 2.具水電修繕或營造水電背景者尤佳。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WORD、EXCEL)。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且未領用中國大陸之護照、身分證、定居證、居住證及其他依相關法令或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證件。
工作項目
1.機、水、電設施修繕業務。 2.機、水、電設施盤點統計及保養。 3.經管財產物品及維護。 4.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02)6639-6688分機82279許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職務代理人
115/03/09 ~ 1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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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115/01/13 ~ 11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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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代理人
114/11/13 ~ 1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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