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3/27
有效期間
115/03/27 ~ 115/04/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尤佳。
4.具有人事行政業務經驗並能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人事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標準:以250薪點僱用,每月薪資34,775元。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中下旬)。
應備資料:
1.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2.學歷證書影本
(如為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書,錄取報到時應補繳學歷證明,屆時如無法提供,視為資格不符以放棄論)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服務證明(例如公務機關(構)、學校2年以上服務經驗等相關證明)
◎報名方式:
有意者請備齊上述資料,於115年4月7日前送至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2之1號5樓人事室傅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助理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
◎面試通知及相關作業:
1.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另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貼上郵票俾利郵寄。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本項甄選均由本局就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本次公開甄選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得增列候補1-2名,列冊候用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得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方式:傅小姐
聯絡電話:(02)2257-7155分機3320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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