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政府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3/30
有效期間
115/03/30 ~ 115/04/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2.具公部門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請詳述如工作經驗等,右上角貼2吋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及相關經歷(服務)證明(所有文件均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請於115年4月2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300新竹市中正路120號,新竹市政府人事處朱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新竹市政府人事處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證件不齊或逾時應徵均不予受理。連絡電話:03-5216121分機538朱小姐。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4.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1月17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5.待遇: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8,948元(每月)。
6.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2人,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缺額或工作性質及職責程度相當之缺額;候補時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3/25 ~ 115/03/30
主任
115/03/18 ~ 115/03/25
助理員
115/03/11 ~ 115/03/17
助理員
115/02/23 ~ 115/03/02
主任
114/12/09 ~ 114/12/23
主任
114/11/26 ~ 114/12/08
主任
114/11/11 ~ 114/11/19
主任
114/11/11 ~ 114/11/19
主任
114/11/03 ~ 114/11/10
主任
114/10/22 ~ 114/10/29
主任
114/10/17 ~ 114/10/28
主任
114/09/30 ~ 114/10/13
主任
114/09/18 ~ 114/09/24
主任
114/09/11 ~ 114/09/16
主任
114/09/02 ~ 114/09/09
主任
114/09/02 ~ 114/09/09
主任
114/09/01 ~ 114/09/08
主任
114/08/26 ~ 114/09/01
主任
114/08/22 ~ 114/09/01
主任
114/07/29 ~ 114/08/05
科員
114/07/18 ~ 114/07/24
辦事員
114/07/14 ~ 114/07/18
主任
114/06/12 ~ 114/06/17
主任
114/06/05 ~ 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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