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約聘臨床心理師
公告日期
114/04/17
有效期間
114/04/17 ~ 114/05/02
職務列等
聘用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9
候補
18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具下列條件之一:
1. 敘6等4階(328薪點)至7等7階(424 薪點):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惟尚無工作經驗者。任用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人員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2. 敘6等5階(344薪點)至7等7階(424薪點):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並具臨床心理師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辦理特殊族群處遇與心理健康照護服務,並負責社區宣導、網路協調、資源連結、轉介等工作。
聯絡方式
徵才簡章:https://health.kcg.gov.tw/News_Content.aspx?n=05F66A1CA7A1D4FD&sms=8BB9672CAA44C336&s=569B40AC52E89A18#
一、請詳閱本局徵才簡章。
二、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備取人員係屬備用性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5 個月內,如有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得自備取名冊依序進用,並依規定報府核准後,始得進用。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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