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4/05/07
有效期間
114/05/07 ~ 114/05/20
職務列等
四等250薪點(月薪約36,825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4年5月20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41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南澳工務段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服務園地 -> 常用表格下載)下載,需親自簽名、附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
(三)身分證。
(四)相關證照或經歷證明。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82161;李金榮。
三、證件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面試,其餘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僱用自錄取 通知報到日起 至 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配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次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時,將依序遞補本職缺。
六、錄取人員名單屆時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七、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處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處任用,有此情形者,請勿應徵。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4/05/05 ~ 114/05/15
約僱人員
114/05/05 ~ 114/05/15
約僱人員
114/04/16 ~ 114/04/30
約僱人員
114/03/18 ~ 114/03/27
約僱人員
114/03/13 ~ 114/03/24
約僱人員
114/03/08 ~ 114/03/26
約僱人員
114/03/05 ~ 114/03/14
約僱人員
114/02/19 ~ 114/03/05
約僱人員
114/02/12 ~ 114/02/26
約僱人員
114/01/15 ~ 114/02/05
約僱人員
114/01/07 ~ 114/01/17
約僱人員
114/01/01 ~ 114/01/10
約僱人員
113/12/13 ~ 113/12/27
約僱人員
113/12/09 ~ 113/12/22
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4 ~ 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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