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5/06/04
有效期間
115/06/04 ~ 115/08/28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助理教授以上專任教師
學歷: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博士學位者。
專長:
(一)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為自然科學領域畢業者(是否為相關專業領域由本系認定)。
(二)三年內曾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論文於SCI、SCIE、SSCI期刊論文至少1篇。
(三)能教授運動傷害防護領域的相關課程。
(四) 檢具以下相關能力檢定與資格證明者為佳:
1.具有原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證書或有考照資格者。
2.具有運動傷害防護的相關實務經驗,如隨隊防護、大會防護等。實務經驗是否符合系上需求由本系認定。
3.能使用英語教學,或具備有EMI研習證書。
備註:符合資格者,將擇優數名安排面試/視訊面試。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04-22213018分機6231 林小姐
二、應徵人員請備履歷表(含自傳)、學位證書影本、成績單影本、博碩士論文影本、五年內相關著作影本及備註請提供之資料等文件,如有教師證書亦請檢附,於115年 8月28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或送達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文書組收(郵寄地址:臺中市雙十路一段16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運動健康科學學系專任教師」。
三、學歷如為國外學位者,學位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另附個人修業期間入出境證明、修業情形一覽表(空白表如附件)。
四、尚未取得博士證書之博士候選人但已通過論文口試者仍准予報考,惟報考時須附目前就讀學校出具之相關證明,獲通知錄取者並最遲需於116年1月31日前繳交博士學位證書(國外學歷需已完成學歷驗證程序並附前項相關證件),否則不予聘任。
五、獲聘教師自115學年度第2學期(116年2月1日)起聘,惟獲聘後當學期無法取得該等級教師證書者即刻解聘。
六、參加甄選人員報名後有關資格審查結果、考試日期、程序及甄選結果均請自行上本校網站首頁校園公告查詢以爭取時效,不再另行通知。
(本校人事室網站:https://news.ntus.edu.tw/index.php?act=article&code=detail&ids=2086)>最新消息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教授
115/05/22 ~ 1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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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5/19 ~ 11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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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4/09 ~ 11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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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3/19 ~ 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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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3/09 ~ 11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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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9 ~ 1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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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05 ~ 1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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