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副工程司

公告日期
115/07/01
有效期間
115/07/01 ~ 115/07/21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土木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不得任用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之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本案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太魯閣段副工程司」),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3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六)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 [email protected]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切結書電子檔請到本分局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3;林小姐。 三、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6/29 ~ 1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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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6/29 ~ 115/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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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6/01 ~ 1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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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4/30 ~ 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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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3/24 ~ 1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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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5/02/09 ~ 11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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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26 ~ 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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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26 ~ 1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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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07 ~ 1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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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05 ~ 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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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5/05 ~ 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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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4/16 ~ 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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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3/18 ~ 1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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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3 ~ 114/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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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4/03/08 ~ 1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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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05 ~ 11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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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9 ~ 11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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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12 ~ 1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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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5 ~ 11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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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7 ~ 1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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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1 ~ 11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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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13 ~ 11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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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2/09 ~ 11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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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工程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4 ~ 1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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