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助理教授
公告日期
114/07/09
有效期間
114/07/09 ~ 114/10/07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教育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博士(學士、碩士、博士中至少有一屬設計相關學系)
條件、專長:
1. 工業設計專業領域(產品設計、人因介面、家具設計、室內設計)。
2. 英語授課能力,自聘任起3年內須開設至少3門以上全英語課程(請參閱本校網站有關英語授課資訊)。
3. 需符合本校設計學院各級新聘專任教師資格審查要點(請參閱本系網站)。
4. 應具備國內外一年以上與擬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請參閱本校人事室網站相關資訊)。
工作項目
詳見簡章
聯絡方式
應備申請資料:
1.應徵專任教師個人資料表(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2.學經歷證件影本(尚未領有教師資格證書者,如持國外學歷者,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均須事先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尚須提供國外學歷修業情形一覽表及修業前後與修業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
3.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填具「擬任人員聲明書」並簽章。(表格電子檔置本校人事室網站)
5.推薦函二封。
6.1年以上與任教科目相關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證明(服務證明及投保資料等其他佐證文件)。
7.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8.教師證影本(無則免附)。
9.填具「設計學院新聘專任教師學術著作及專業成果點數列表」並簽名,所列之成果點數需提供佐證資料,否則將不列點數,(表格電子檔置本系網站系所辦法下載)。
備註:
1.以上資料除以書面方式提供外,亦請提供完整之電子檔,傳至下列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3.收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3段1號臺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辦公室
4.聯絡人及電話:鍾雨穎組員(02)2771-2171轉2810
收件截止日:114年10月7日
聯絡人:鍾雨穎
聯絡電話:2771-2171#2810
聯絡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備註:
1、應徵前請詳閱本校「新聘教師限期升等辦法」規定。(內容請詳見人事室網頁)
2、外籍人士並請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助理教授
114/07/07 ~ 1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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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
114/06/05 ~ 1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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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8 ~ 11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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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5 ~ 114/07/31
助理教授
114/05/14 ~ 114/08/31
助理教授
114/05/14 ~ 114/08/31
院長
114/05/14 ~ 114/05/21
助理教授
114/05/13 ~ 114/07/31
系主任
114/05/09 ~ 114/05/30
助理教授
114/05/07 ~ 114/09/30
助理教授
114/05/07 ~ 114/06/30
助理教授
114/05/06 ~ 114/08/31
助理教授
114/05/06 ~ 1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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